我研究了一下 司法院 介紹 觀審制的網頁。 看了 很失望,觀審制 根本就是 看大戲;觀審 員 全程 看大戲,最後只能發表 不痛不癢的戲 評。相較於 香港,英國 於 1845年 引入 陪審 制,而在 1858年 就有 華人 擔任 陪審員(參 考 維基百科)。英國殖民政府 敢給 香港人 陪 審權;而在威權時期,國民黨 要求 法官加入 國民黨,造成 一人一黨 完全掌控 司法權。司 法院的狗黨同志 害的 中華民國司法 落後 香港 一百多年,現在 又弄個 不痛不癢的觀審制。

  再仔細分析 觀審制,發現 與古代的陪斬 制很類似。古代 要斬犯人時,會拉出 四五個 犯人,推上 刑場。當 第一個犯人 被斬首後, 判官 會將 其餘人犯 送回監獄;因爲 這些犯人 是陪斬的,目的是 嚇嚇他們。既然 觀審員 純 粹是 看大戲,應該挑選 調皮搗蛋 不守法紀的 人 擔任 觀審員,如此可以達到 恫嚇的效果。

  大陸 現在還有 觀刑制:每當 共產黨 要處 決 人犯時,會在 體育場 召集 大羣民衆;然後 拉出 犯人,一一宣告 罪刑,接着 公開處決, 以達到 恫嚇民衆的效果。

  司法院的觀審制 完全與西方的陪審制 沒 有關係。司法院是 參考古代的陪斬制 與 抄襲 共產黨的觀刑制,然後 設計出一個 恫嚇臺灣 民衆的觀審制。

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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